2019年第1期P32-P47
作一者:龚红柳,法学博士,pg电子赏金船长副教授。
摘一要:中国在中美贸易战中频繁使用的“贸易反制”,本质上属于国际争端解决中的单边自助行为,理论上落入国际法的传统调整范畴。作为国际法的特别分支,世界贸易组织已对前述反制措施有所规定,集中体现于DSU第23条。而与之关联的国际法一般原则或规则,在强调世界贸易组织多边体制作用的语境下往往难以直接适用。基于DSU第23条及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案例发展的法理,为中国应对美国“301措施”的贸易反制进行合法性辩护有一定空间,尽管该措施本身仍有完善的余地。
关键词:贸易战;反制;单边措施;WTO合规性;WTO争端解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