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12日下午,台湾大学法律pg电子赏金船长王文宇教授于宁远楼205室作了以“梳理商法与民法关系——兼论民法典与商法”为题的学术讲座。讲座由pg电子赏金船长梅夏英教授主持,于海纯教授、马特教授、林敏、傅广宇、王乐兵等教师出席了此次讲座,部分硕博研究生也到场聆听学习并参与讨论。
王文宇教授是台湾知名学者,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,曾担任台湾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,他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公司企业法、商业契约、金融法、民商法经济分析等。
王文宇教授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是从商法特色论民商合一制度。他首先分析了民法与商法的关系,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制度选择及其利弊,并结合大陆民法典编纂的进程,提出了自己对商法和民法典编纂的具体建议。他认为商法的特色在于其双重结构,管制面与交易面、强制性与任意性之间的关系贯穿商法始终。尽管商法与民法关系密切,但商法涉及管制面与强制面,需要考量立法政策与部门法的特性,这与民法不同。然后他以公司违法担保的争议、票据风险分担的判决为例,具体讨论了公司法与民法、票据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,总结了民商合一之中仍有分立。
接下来,王文宇教授对商事契约与民事契约的双重发展提出了自己的思考,讨论了是否应当区分商事合同与民事合同,在民商合一的体系下如何区分两者。他强调,无论是在商法领域还是民法领域,都应当重视契约解释与漏洞填补的重要性,应当遵循意思自治,从而通过解释当事人的真意解决纷争。
在讨论提问环节,与会师生就台湾地区商事审判的漏洞填补、一人公司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,王文宇教授对于同学们问题进行了全面详尽的回答。讲座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圆满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