质量监管,让企业成为责任主体
(来源:人民日报 2015-4-24 第3版 记者:李心萍)
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。“加强质量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政府。”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政府通过做好“放活”“善管”、形成“共治”,来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。
“放活”,即要简政放权,减少行政审批和生产许可,还权于企业,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、质量主体、责任主体。pg电子赏金船长教授李俊认为:“此前,政府在质量工作中的确存在一些理念、措施的偏差和误区。”因此,今年《行动计划》就明确提出“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质量安全准入类行政审批事项,研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权力清单、责任清单”。
“善管”,即加强对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,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李俊说:“要做到‘善管’,一要以保障质量安全为目标来确定监管范围,而不是面面俱到,二要基于有效监管之需,进行监管方式的完善创新。”《行动计划》提出的“以大中型医疗机构为基。⒉飞撕嗖馓逑怠薄凹忧颗┎、食品药品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测”等,都显示了质量安全监管重心向重要产品和重点领域倾斜、监管方式不断创新的特点。
“共治”,即社会共治,在政府之外,充分调动行业组织、新闻媒体、市场中介组织、消费者等各方力量,广泛参与质量治理。
数据显示,我国质量发展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,一些领域的质量问题依然突出。2014年我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虽然达到了92.3%的历史高位,但仍有23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不足80%。在中国消费者协会2014年统计的消费者投诉中,质量投诉的总量达到28.39万件,质量投诉在总投诉中的占比仍